深圳禁电动车 G94梅观高速

运营 0 514

  深圳禁行电动车(深圳四区多路段禁行摩托车)

  骑电动车的人要注意了!11月4日,深圳市公共交通警察局发布《关于龙岗、龙华、坪山区、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》。根据有关规定,对龙岗、龙华、坪山区、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作如下规定:

  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,每天0时至24时,对电动自行车在下列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:

  (一)禁止行驶的高、快速道路范围。

  1.高速公路:S3广深姜妍高速、G4广深高速、G15济河高速、S33南广高速、S31龙达高速、G94梅观高速、S29清平高速、G4E盐排高速、S28水关高速、G4E博深高速、S30申会沿海高速、G15深山高速、G25沈畅高速。

  2.高速公路:延龙大道、丹平高速、北环大道、南平高速、福龙路、机场南路、滨河大道、滨海大道、星海大道。

  (2)龙岗区限制道路

  惠公路、沙河路、新龙路、同心路、环城南路、环城东路、同里路、同庆路、乐园路、龙湖路、吉祥路、龙翔大道、升龙路、龙河路、碧新路、新生路、植物园路、龙岗路、彭达路、丹沙路、长平路(含长平东路、彭达路)、龙飞大道、彩凤路、青年路、如意路(含如意中路、如意南路)、杨妃路、庆 黄阁路(含黄阁中路、黄阁南路)、爱努路、庆丰大道、高科大道、宝龙大道、南通大道、金龙大道(龙岗段)、五河大道、崇智大道。 班大道(五河大道与杭嘉大道交叉口)、环城北路、新横平路(龙岗段)、凤凰大道、平湖街、福安大道、平吉大道、公路(盐田加油站至路建材市场)、丹平公路、坪地湖田路、路、平安大道、路、季华路、环城路、三联路。月二街、布吉路、莲花路、廉布北路、缙云路、中兴路、铁东路、新乐路、铁西路、百花街、百花街、金龙路、湖南路、中原路、郑绩路、正清路、广场路、步沙路、于淼路、湖西路、中萃路、白鸽路、白鸽路。

  (3)龙华区限制道路

 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(含致远中路至汤敏路、汤敏路至致远中路、汤敏路至致远中路玉龙路至刘闲路交叉口)、白石龙路、观光路、智敏路、王敏路、包敏路、叶公路、龙华公园路(工业路至人民路)、龙华大道、民康路、民丰路、民乐路。华容路、华兴路、樊华路、华宁路、华盛路、朗容路、郎华路、郎静路、东环一路、东环二路、龙华人民路、中环路、龙腾路、三联路、龙华和平路、新区大道、清湖路、龙观大道、龙胜路、观澜大道、人民路、观平路等。

  (4)禁止在平山区道路上行驶。

  1.路段(由南向北排列):坪山大道(沙坑二路-汤坑路)、丹梓西路(神山路-站前路)、吕子大道、神山路(坪山段,不含辅道非机动车道)。

  2.立交及跨线桥上跨(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):丹梓大道-绿梓大道立交。

  山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

  (5)大鹏新区禁止行驶道路。

  平西路(葵新南路-叠福立交段)、神葵路(北仔角-西平南路段)、葵八路。

  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

  除高速、高速公路外,民生服务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行措施限制。具体的行业范围包括:

  (一)医疗卫生;

  (2)邮政、快递、报纸投递;

  (三)电力、供水、燃气、电信等公共设施;

  (4)卫生和清洁;

  (五)外卖配送和瓶装燃气、瓶装饮用水、鲜奶配送;

  (六)农贸(农资)市场商户出售和经销商品。

  交警提醒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也为了避免被处罚,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出行。

  \

相关推荐:

 www.ncjjst.com  www.boyihm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