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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指出一个小小的问题,在正式表述上,布政使司在前,按察使司在后,原因下面说。
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是清朝官职称谓。
布政使掌管的衙门正式的称呼是布政使司,简称藩司。
布政使司衙门实际上是今天的省政府,它一般是巡抚衙门的下属机构,主要负责一省的民政事宜,大体上包括钱粮赋税征收、官员查考、救灾和赈济等。一些特殊的省份,布政使司也是总督衙门的下属机构,比如直隶布政使司、四川布政使司、甘肃布政使司、江苏的江宁布政使司等。布政使一般是正三品,特殊情况也有从二品的,相当于现在的正省长。
按察使司衙门掌管一省的刑名,就是公检法系统。清朝时地方上没有司法权分立一说,省一级的公检法是一家,最高长官就是按察使。由于古时掌管刑名的机构叫做“陈臬”,所以按察使衙门也被称之为“臬台”,主官简称臬司。
按察使司衙门也是巡抚衙门的下属机构,直接对巡抚负责,与按察使司一样,在直隶、四川、甘肃等省直接向总督衙门报告工作。但江苏省除外,江苏没有江宁按察使司全省只设一个按察使司,向巡抚负责。这个职位在今天大体上相当于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是副省级官员,品级一般比布政使低半级,从三品。
清初,由于布政使司的工作繁重,江南省、陕西省、湖广省等省有设两个布政使的情况。后来,江南省分为江苏和安徽两省,陕西分为陕西和甘肃两省,湖广分为湖南湖北两省,布政使司才又恢复为一省一个,但级别改为从二品,高于按察使司。从那时起,布政使司虽仍与按察使司平行,但官员的职务上高于按察使司,成为封疆大吏升迁的一个独立的台阶了。所以通常布政使司在前,按察使司在后。
布政使和按察使的上级是巡抚,工作要向巡抚负责,因此公事上要以巡抚的意志为转移。但他们有直接向皇帝上折的权利,对巡抚、总督以及属下的道、府、州、县各级官员不满可以直接具折纠参。尤其是布政使,由于按分工,全省道、府、州、县各级官员的考绩、外放和出缺由布政使负责,所以他们品级虽然没有巡抚高,但在省里也是起居八座,威风八面,巡抚、总督也要给三分薄面。
清朝的布政使和按察使与总督、巡抚一样,都有兵权,战时可以带兵,只不过要受巡抚节制。
现在的省级管理制度,最早是从元朝开始逐步建立起来,到清朝已经趋于完善,直到现代,其实一省官制的设置,也基本延续以前,只是名称不同。
清朝时期,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,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厅长。
布政使主管一省钱粮,相当远今天的额财税厅厅长,主抓财税的副省长。